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2007年招生简章
(市行政班)
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形势,满足广大干部增强自身素质的需要,中共中央党校2007年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1、招生专业:经济学(政治经济学)
2、考试科目:(1)公共科目:政治理论
(2)专业科目: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学制3年(2007年9月—2010年7月);学习采取集中面授(每月4天,利用公休日)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完规定课程、考试考核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根据《中共中央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方式
招生对象为北京地区各行业各系统处县团级(或相当于)以上干部(县处级后备干部)和党校、高校、科研院所及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单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报考人员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毕业、身体健康;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招生采取自愿报名、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06年12月28日—2007年2月15日、2月25—3月28日
每天上午8:30~下午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带下列材料:1、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内容包括本人行政职务、行政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政治面貌、学历等);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入学考试报名实行数码相机照相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要认真填写《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数码照片图像信息采集表》,考生本人凭此表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照相,不照相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者必须交验报名需要的全部材料,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有单位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对弄虚作假者,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报考登记表一式三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报名考试费每人120元
五、考试时间、地点
2007年5月12日在报名点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根据考试成绩、招生计划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全面衡量,按照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07年7月上旬发出,届时也可与市行政在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自取。
七、培养费
每人每学年6000元,三年共计18000元。在入学注册时一次交清。
八、报名地点、咨询电话
北京市东城区地安门黄化门街5号北京教育学院西楼B1层党校办公室。
咨询电话:64016671 64024080 66122725 13801191067
联系人: 包老师 张老师 高老师 王老师
附: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课程设置:
1、必修课(10门)
公共必修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2)党性教育。
专业必修课:(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2)西方经济学;(3)发展经济学;(4)管理学;(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6)货币银行学;(7)经济学热点问题研究;(8)财政学。
2、选修课(5门)
(1) 国际经济学;(2)企业管理与改革;(3)财务管理与分析;(4)证券知识;(5)经济法。
备注:市行政在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有招生简章、入学考试科目参考书和专业课程设置,如需要可电话联系;64016671。